日期:2013-06-09 10:54
監票人、計票人、唱票人首先投票(計票人、唱票人非會員代表則無須投票),然后監督其他代表依次投票。
投票結束后,應當眾開箱,并當場將投票人數和票數加以核對,做出記錄。每次選舉所投的票數,多于投票人數的無效;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數的有效。每一選票所選的人數,多于規定應選人數的作廢,等于或者少于規定應選人數的有效。選票無法辨認的,作廢票處理,廢票計入選票總數。
第十一條 計票結束后,監票人、計票人、唱票人應簽字確認,并由監票人當場向大會宣布選舉結果,并于會后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備案。選票當場封存,以備查驗